发布时间 : 2019-05-05 / 热度 : 4079 ℃

长篇小说连载:黑梦时代-第5章

作者 : 林年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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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阳太找到我,他看上去还是那么的落魄,满脸疲惫不堪的样子。阳太的每次出现都会给我带来不幸,他似乎是天空中匆匆行走的白马,每一次的流浪都会在路途上留下一些隐约可见的痕迹。满脸疲惫的阳太刚踏进我的房间便大声嚷嚷道,外面的时候很精彩啊!他放下手中的吉他和水桶般的背包拍着我的肩膀说,诗人,你不到外面闯荡一下真是枉过此生了。我正在做羽青给我布置的英语练习,自从羽青帮我补习英语之后,我对英语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浓厚兴趣,那些豆芽般的字母在我眼前开始像音乐符号或者像是画布上的色彩一样令我着迷。我几乎把全部的心思都花在英语上,只是为了能更多的接近羽青。因此,我直线上升的英语成绩让那位美丽的四眼老师差点大跌眼镜,她甚至怀疑我的英语成绩是靠作弊得来的。
阳太的到来使我学习的兴趣没有了。我放下笔耐心地听阳太讲他流浪的故事,听他讲怎样在城市的街头表演摇滚;在天桥底下和流浪狗一块睡觉,在一双双冷漠的眼光中艰难地行进着。在他的叙述中,他不时地提到一条狗。我叫他东西,阳太说,它是我在M城的一座天桥下发现的,那时候东西冷得在风中一个劲地发抖,并且饿的连站起来的气力都没有,它全身脏得连别的狗都不愿意靠近。我见它那么可怜,就把最后一块面包给它吃了,任何动物在饿极的时候总会饥不择食的。我知道把面包给东西吃了对我意味着什么,因为我当时的口袋连一分钱都没有了,但是我还会谋生,我还可以靠表演来赚取一块面包,而东西却不能。后来东西就一直跟在我身边,也许它懂得报恩这种感情,它一直对我很忠心,任何时候都不离我左右。我记得有一次,来到一座城市,我并不知道这座城市正流行一种传染病,没过多久,我就染上这种病了。你应该知道,一个人在外面最怕的就是患病了,正当我对生命感到无望的时候,是东西救了我,它不知道从哪里寻到一种草药。我当时已经奄奄一息了,但是吃了那草药之后病情逐渐好了好转,我怎么也想不到在我生命垂危的时候是一条狗救了我,可惜东西没能跟我一起回到这里,它实在是太老了,在我回来之前不久就死了。
在此后的许多个夜晚,我都会看到一只全身毛发稀疏的狗。它总是出现在人家的窗台前或者屋顶,它步履蹒跚如一个老人般审视着黑夜。它的眼光蓝幽幽的,像是黑暗中飘忽不定的灯笼,我一直怀疑它就是阳太所讲的那条报恩的狗:东西。但是,当我想再看见它时,它却再也没有出现,就像它的到来一样,它的离开给我留下一个谜。
社会阅历似乎给了阳太许多沧桑感。他深有感触地说,前人说得好,社会真是一部书啊,一部让人怎么也读不懂的百科全书。社会又像是一张大网,我们都在其中虚伪地、艰辛地活着,我们都冲不破那重重的人情枷锁,人们都把他们的思想编织成一张无形的网紧紧地禁锢着自我。于是,许多人在网中行尸走肉般活着,有的人则轰轰烈烈地活着。许多日子,我是在别人的鄙视与同情的目光中活着,我经受着各种各样的人情冷暖,但我的心依旧坚硬如铁,你知道为什么吗?阳太说到这里,深沉忧郁的目光望着我。
我迷茫地摇了摇头说,不知道。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活法,每个人都以不同的方式生活着,他们不会重复别人生活过的方式,不会重复别人走过的路。比如我,感觉自己是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我的白天和黑夜就像颠倒过来一样,我有时候白天会无所事事地活着,而到了晚上,却是我生活得最自由的时候,我不会再为白天那些深奥难懂的数学而烦恼,不用背枯燥的历史、政治,也不用背着那沉重如山的升学压力。我只有在黑夜才能找回一个真正的自我,找到一个属于我的世界。白天是我灵魂的监狱,因此,有时候我总是在拒绝白天的到来而渴望延长黑夜。
阳太神情地抚摸着吉他说,我所以能活到现在,是因为我的心中还存在着一丝对摇滚的执着与追求。我是在为理想而活着,可以说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如果没有了摇滚,我想我会活不下去,我的生命就像没有港湾的船寻不到始点与终点。
第一次如此接近地倾听一个浪子般的人的内心世界,真的令我感慨万千。我一直认为自己的思想中已经缺乏某种东西(为了考学,我们失去的东西太多了),但是,阳太的这一席谈话却为我挽回某种信念。那一天晚上我俩一夜没睡,我心中久蓄的激情像火一样喷发出来,我把阳太的遭遇和追求写成摇滚歌词,再由阳太作曲。阳太见到第一次有人重视他的才华,很快地用尽他所有的艺术细胞和音乐感觉编好了曲。后来阳太对我说,被人信任与重视真的是一种幸福,那天真的好感谢你。阳太的话让我感动了好些天,我万万想不到一个小小的举动竟能让人重新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念与追求。
那首歌曲就是完全改变阳太一生的《歌唱中的枪》——一首充满先锋意味的摇滚歌曲:
谁的心中藏着一把枪
枪膛中没有子弹
疯狂的年代失去希望
站在那里干什么
过去那你的爱人看一看
不要被眼前的现实所迷惑
不要被破裂的枪声所吓倒
来吧!靠近我的胸膛
听一听我心脏扳机的声响
我将回到枪膛
就像那子弹一样
偷袭你爱情的心房
如果你问我是什么
就是一把枪
。。。。。。

阳太在夜总会的舞台上竭斯底里地唱着、喊着,他疯狂晃动的身体随着乱蓬蓬拂动的长发摇滚,就像一头正在嚎叫的狮子。破裂的、充满爆炸性的摇滚力量震撼着整个舞厅。阳太弹奏的破锣似的吉他声像冲击波一般充满每个角落。世界仿佛沦陷了,强劲、爆炸性的摇滚节奏令人想起世界末日的来临。
。。。。。。
靠近我,靠近我
抛弃你的寂寞
抛弃你爱情扳机的隔膜
与我一起融进这疯狂的世界
。。。。。。

没有人再犹豫了,每个人都抛弃身上的伪装,抛弃心灵的面具,全身心地投入这种自我的发泄之中。人们一下子忘掉我是谁,狂热地融进歌唱之中,和着阳太充满破裂的爆炸的歌声、吉他声狂风般摇滚、释放,尽情地大声叫喊着。夜总会似要爆炸的火炉一般,充满狂热的气氛。在此之前,小城的人们从来没有接触过摇滚,它与先锋文化严重脱轨,人们所听到的无非是一些情意绵绵的,你爱死我,我爱你爱得发狂之类的情歌。阳太这种疯子般的摇滚今天以他无可比拟的力量终于喷发出来了,瞬间把人们从遥远的无知地带领回现实。阳太像一位救世主,用先锋艺术唤醒沉沦的灵魂,把人性的自我释放毫不掩饰地发泄出来,人性本身隐藏的原始性赤裸裸地暴露出来。他们围住阳太疯狂的舞蹈着,跳跃着,蹦着,大声地欢呼着。
。。。。。。
当你的眼睛欺骗了你
当你的爱情欺骗了你
请你像我一样
就像一把枪
溶进明天的太阳
阳太凭着这首《歌唱中的枪》一下子成为小城最红的歌星。金丽夜总会的胖经理更是欢天喜地地和阳太签了合约,让阳太在金丽驻场表演。那天晚上,我、羽青、叶如枫和火鸡都去看阳太表演,我们都被那种狂热的气氛感染而一起大声唱着,摇滚着,声嘶力竭地叫着阳太的名字。叶如枫新买的球鞋在喧闹中被挤掉了,火鸡的名牌衬衫被扯掉了几粒扣子。
我有必要说一下火鸡。
火鸡是一个相当腼腆的男孩,身体比我和阳太更加瘦弱(我们三人都是属于那种营养不良型的人)。在班上常常被我和阳太捉弄(阳太退学了,火鸡的日子才好过一点),每次火鸡都被我和阳太捉弄得丑态百出,但他却像无所谓似的,怎么样捉弄他,他都不会发怒。这种懦弱的脾性曾令我和阳太大骂他娘娘性。
阳太在小城最红的时候,我和火鸡常常去夜总会听他唱歌,看他像一头发疯的狮子一样摇滚。正因为这样,我和火鸡都没心思学习,我刚刚上升了一点的成绩又一下子跌落了。因此,我和火鸡总是大骂阳太,是他为我们带来了灾难。但是,令我更悲哀的是,每当教室里有人谈论阳太那首成名的歌曲《歌唱中的枪》时,我插嘴说,那首歌是我填词的。但我总是遭到白眼与讽刺:是你填的词?你的臭诗只能用到茅厕里去。这时我总是忍不住上去要揍他们一顿,我是决不能容许有人污辱我的艺术与诗歌的,正如同有人要侮辱阳太一样,城里的人都会把他们像打疯狗一样揍上一顿,再扔下一句:绝不能容许你这样污辱阳太。我是不能容忍有人污辱我的艺术与诗歌的。
即使是成绩不断下降,我和火鸡还是坚持到夜总会看阳太表演,看他疯狂。继续为阳太写一些被别人认为该扔到厕所但被阳太唱出来能使人疯狂着迷的摇滚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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